2012
年9月第三周,第15个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衡水市语委的要求,按照事先制定的活动方案,我们如期组织实施了各项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了广播站、校园网、宣传栏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学院推普工作。广播站组织专稿,宣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我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
二、结合新生入学、开学典礼、入学教育、迎新生联欢等机会,对新生进行了语言文字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活动。
三、完成了学校语言文字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原《衡水学院关于学生讲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规定》,修订为《衡水学院语言文字管理办法》。
四、布置、发动师生参与经典诵读大赛和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大赛。尤其针对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言文学、幼儿教育等特长专业师生和其他师范类专业学生做了积极动员。
五、完善了语言文字工作网站,做好讲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文字的网上宣传工作。
六、组织人员对各社团招新宣传活动中的用语用字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除了共进书法社繁体字多以外,绝大多数用语用字是规范的,对个别手写用字错误,进行了纠正。宣传周的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师生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的意识,起到了很好的宣传、监督作用,尤其对刚入学新生产生了很好的约束作用。
2012年9月24日